出租与租客

出租房屋时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

押金、涨幅比例、搬迁承诺书与附属设施清单。我们为您整理了房东最常忽略的合同条款。

6 分钟阅读

租赁关系中绝大多数纠纷都源于合同中未明确的事项。以下条款在标准印刷版合同中往往会有所缺失。

附属设施清单与交接记录

在带家具的租赁中,应准备一份详细列出每件物品的品牌、型号及当前状况的交接记录。辅以照片的交接记录可以从源头上消除大部分在退租时的争议。

租金涨幅比例

住宅租赁的租金涨幅不得超过上一租赁年度的十二个月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TÜFE)。即使合同中写了高于此比例的数字,也仅适用法定限制。

物业费与公共费用责任

  • 日常运营费用(清洁、电梯维护)原则上由承租人承担
  • 与主建筑相关的大修和翻新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 看门人、供暖和水费分摊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押金

押金不得超过三个月的租金。以现金形式收取的押金应开具收据;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时,在备注栏中写明“押金”对于举证至关重要。

合同应准备两份带有亲笔签名的正本,并由双方在每页上盖章或签字缩写。单份合同是纠纷中最常遇到的缺失。

在我们资产组合的租赁业务中,合同准备工作和交接记录均由我们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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